轉載自: 佛教正覺同修會 http://www.enlighten.org.tw/dabeizhi/9
答具斷常二見者悲智之質疑
2-5、悲智只信文字比對的幼兒法,不信佛說蜜丸經的實證性批判方法
平心而論,悲智先生的文字比對法並非完全無用,可是文字比對法只能作為校勘校對的小小作用,在佛法的理解上與修證上一點也派不上用場。但是,我們對於悲智先生花那麼大力氣來為平實導師的《阿含正義》或《阿含概論》作校對工作,而且也有一點小成績,表示感謝,雖然他的校對並不懷好意。例如,悲智舉出一個語病上的錯誤,而我們校對時並未發現。悲智說:
★邪师萧平实:“在灭尽定中,灭除了想阴(阿含中说‘想亦是知’),意识已经灭了,十八界只剩下意根存在”。(《阿含概论》P387)……
误以为灭尽定中六根、六尘、六识总此十八界中只剩意根,还是邪师萧平实的想像法。抛开六尘单说六根,阿含经文中明明说“诸根不坏”,怎么可能只剩意根呢?(頁24)
其實,悲智在《阿含概論》中所舉的該段文字,是在論述滅盡定中到底是否存在前六識的問題,特別是否有意識存在的問題。因此,就心存客觀且理性的讀者在前後文的理路對照下,一定不會誤解平實導師真正的意思。但是,就斷句取義來說,單獨地看「意识已经灭了,十八界只剩下意根存在」,的確是有語病。正確的意思是「意识已经灭了,十八界中的七識心只剩下意根存在」,也就是少了「十八界中的七識心」的限定前提,因此有些語病。但是,這種書寫上的語病,誰能沒有呢?書寫上的語病而沒有校對出來,是我們校對上的不完美而已。難道校對上的不週全可以無限上綱到「邪師、邪教」的判定嗎?我們覺得這只是悲智仗著「全國反邪教的領軍人物」的官威,所要興起的文字獄罷了。
像悲智所舉關於語病校對上的問題,不應該成為論辨的焦點,因為層次太低級,而令人懶得提筆一一回應這種瑣碎無聊的文字比對,因為讀者讀過前後文並不會錯解真正的法義主張,只有不懷好意者,才會斷句取義故意曲解真正的法義主張。
我們還是要跳脫悲智所設定的低層次問題,回到較高層次的議題,來檢視文獻學的文字比對法是否為佛陀所認同的研究方法。佛陀在經典所主張的方法記載在《中阿含經》的《蜜丸喻經》中,在2010年出刊的《正覺學報》中詮釋如下:
漢傳阿含部經典為佛教最早且最具證據力的文獻,是目前佛教界與學術界的共識,並且經常成為學者探源大乘教法的重要文獻。本文除採用文獻學文本批判(text criticism)的方法比較經文的內容之外,並且運用實證性批判(positivist criticism)的方法判讀經文的內容,以分辨對經文判讀的正確性。文本批判是文獻學經常運用的方法,但其缺點就是專注於文字本身的比較、詮釋、想像與推論,而缺乏對法界實相如實觀察的批判標準。實證性批判與文本批判的不同,即是在文本批判之前,運用對法界實相的如實觀察,以可重複客觀驗證事實的科學精神,對於各種文本進行判讀,並且分辨判讀本身的正確性。因為如果從方法學來描述佛教時,則真正的佛教應該稱為實證佛教,因此本文認為採用實證性批判方法為基礎,再輔以文本批判等文獻學方法與詮釋學方法進行佛學研究,才能獲得正確的研究結果。
……
即使有數量龐大而內容完整明確的經典,可是解讀可能不同,那麼如何令後世佛弟子皆無疑難呢?因此有第三個層面的配合而獲得最後的解決:特設教外別傳而令佛弟子成為實證三乘菩提的賢聖。在佛陀住世說法四十餘年中,已經廣說教法令弟子實證而能廣說教法,並且師弟法同一味。因此隨著佛教廣大弘傳而學法者眾,許多後學與淺學弟子不能勝解佛陀的教法,則由賢聖弟子代為教導與廣說。如此由佛陀教導賢聖弟子,再由賢聖弟子轉教後進弟子,如此輾轉傳流後世而法同一味,佛陀稱之為蜜丸喻,本文稱之為實證性批判。《中阿含經》卷28《蜜丸喻經》:
於是諸比丘聞尊者大迦旃延所說,善受持誦,即從坐起,遶尊者大迦旃延三匝而去。往詣佛所,稽首作禮,却坐一面,白曰:「世尊!向世尊略說此義,不廣分別,即從坐起,入室宴坐。尊者大迦旃延以此句、以此文而廣說之。」世尊聞已,歎曰:「善哉!善哉!我弟子中有眼、有智、有法、有義。所以者何?謂師為弟子略說此義,不廣分別;彼弟子以此句、以此文而廣說之。如迦旃延比丘所說,汝等應當如是受持。所以者何?以說觀義應如是也。比丘!猶如有人因行無事處、山林樹間,忽得蜜丸,隨彼所食而得其味。如是族姓子於我此正法律,隨彼所觀而得其味—觀眼得味,觀耳鼻舌身,觀意得味。」爾時,尊者阿難執拂侍佛。於是尊者阿難叉手,向佛白曰:「世尊!此法名何等?我當云何奉持?」世尊告曰:「阿難!此法名為蜜丸喻,汝當受持。」
經文描述佛陀故意略說教法而不廣說,令後進弟子向賢聖弟子請益,以此訓練賢聖弟子廣說的能力,所以佛陀特意「略說此義,不廣分別;即從坐起,入室燕坐」。尊者大迦旃延能「以此句、以此文」法同一味而廣說之,並且得到佛陀的贊同與稱許。為什麼尊者大迦旃延能將略說的教法廣說呢?佛陀說:因為述說親自如實觀察法界所得的義理,應當就是這樣啊!(以說觀義應如是也)就像有人獲得蜜丸吃下時就知道蜜丸的味道,在正法律中隨著所觀察眼耳鼻舌身意而獲得其中的法味(隨彼所觀而得其味),也是相同的道理。
從《蜜丸喻經》的教示可以得知,佛陀對於研究佛教教法的方法論是以實證為方法的,並不是採用文獻學的文字比對法。悲智先生對於《中阿含經》的《蜜丸喻經》應該是閱讀過的。可是,悲智並不相信佛陀的教示,悲智相信的只是踵隨歐美、日本的西方文獻學;甚至以西方的文獻學推翻北傳大小乘經典似乎亦在所不惜。
(對於悲智的破斥文章全文,已經於2012年12月5日託人轉寄給悲智並收訖;因全文頗長,故分節於每月一日與十五日陸續刋出。敬請諸方大德持續關注,亦歡迎維護中國佛教與傳統文化的諸方大德,共同加入破斥「大乘非佛說」的陣營中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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