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8月3日 星期五

(轉載)廣論明禁行是雙身法


轉載自: 佛教正覺同修會   http://www.enlighten.org.tw/dictionary/4/19
有文為證,密宗「別解脫戒」中之「明禁行」中有言:【禁邪淫「尼、母、女、姊、妹、畜生」等。若其所緣對象唯事印(所行淫之對象若皆是修學密法之人—事業手印)、空行女(或是空行女。其實皆是鬼神夜叉所化現),具足明顯堅固起分證量(此謂自身必須具足明點通達及寶瓶氣而能自我控制—不射精者),故非邪淫。行人未證起分,強自修之,犯邪淫,墮金剛地獄。……禁:非處行淫。行:有于佛堂中行(淫)者,有依此于壇城中行二灌、三灌(亦謂密灌,由上師與明妃行淫而取得甘露淫液。詳第八章所說)者。明禁行:佛慢堅固、真大力充,所作為佛事業(上師為作密灌故,須使用自己與明妃混合之淫液甘露,故須于佛堂或灌頂壇中佛像之前與明妃行淫而射精,取得淫液作為秘密灌頂之甘露,如是于佛堂中或灌頂壇之佛像前行淫,密宗認為是作「佛教事業」。詳《狂密與真密》第八章所說),故事處正相合(由此緣故,所作之事業與處所正相符合)。】(徐芹庭主編,《無上密乘-陳健民上師曲肱齋全集(三)》,普賢錄音有聲出版社,1991.7初版,頁163。)
(更多內容......)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

注意: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。